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市监特食发〔2026〕67号)。该方案聚焦老年消费群体,围绕“严准入、整秩序、促提升、护权益”四大重点,提出了一系列硬性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更加规范、有序、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6年底,基本实现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更加严格高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实有力,老年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重点

(一)严把准入门槛。严格产品合规性、安全性审查,扩大适老产品供给。加强生产许可审查,严把上市准入关。

(二)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诈营销、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三)促进产业提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加大研发

投入,提升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四)维护合法权益。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老年人健康消费意识,畅通维权渠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提升供给质量。

1.严格注册审查。严格发酵、酶解、合成等特定工艺保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审查,支持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创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满足多元化健康需求。

2.优化备案管理。将条件比较成熟、安全风险相对较低、消费需求多、产业基础好的原料及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持续拓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3.严格生产许可。严把生产许可审查关,对不符合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对保健食品生产工艺中不具备相应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能力的,一律不予许可。

(二)切实整顿市场秩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4.规范线上线下销售行为。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直播营销行为监管,整治私域直播乱象,落实专区专柜要求。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治理,及时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

6.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依法查处无证和超范围生产、使

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原料生产,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7.依法查处标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存在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表述。

8.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对保健食品及原料的商标、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检验、认证、质量、执行标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9.依法查处欺诈营销行为。依法查处以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为噱头和利用私域销售、旅游销售、会议销售等有组织、套路化的欺诈营销活动。

10.加强广告监管执法。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严厉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1.开展联合惩戒。加强保健食品全链条信用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促进诚信自律合规经营。

(三)加强全链条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12.推动产业优化提升。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支持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企业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推动实现品种创新、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依托特色资源优势,推进原料基地与生产企业对接,培育保健食品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加强适老化保健食

品等特殊食品研发生产,丰富市场供给。加强生物制造技术应用,推动天然产物等保健食品原料研发创制,培育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

13.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持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制定自查报告指引,开展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力争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倡导绿色简约包装。

14.实施“双进双升”行动。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检验能力。组织开展监管进基层活动,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15.实施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制定企业穿透式监管指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原料采购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实现风险识别、评估、处置、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

16.实施“互联网+AI监管”。完成在产大中型生产企业“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强化数据贯通,拓展穿透式、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健康福祉。

17.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构建保健食品涉老风险防范、发现报告、化解处置的闭环机制,强化涉老风险预警防范、做好涉老纠纷化解处置,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

18.加强护老科普宣传。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敬老

月”、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等,创新开展“走近保健食品,促进健康消费”科普宣传专项行动,发布科普知识,引导理性消费。

19.推动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媒体监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四、工作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紧盯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聚焦重点平台、场所、产品和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产业能力和水平,完善一批制度,形成一批成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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