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法规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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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集《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益生菌须明确到菌株,菌株应在国家允许用于食品的菌种范围内,并建立种子批系统;商品化原料应明确辅料用途;注册产品须提交菌株安全性评价资料,保质期内活菌总数不少于10⁷CFU/mL(g);备案须基于全面评价后提出纳入原料目录建议;已批准注册产品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规范。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81aa62ce7bd9453186f2eef219537d84.html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集《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物种、CITES附录物种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作为原料;允许使用的陆生动物原料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或传统食药物质目录(且限人工繁育种群),并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水生动物原料须符合相关法律;进口动物原料须按CITES规定提供文件,同时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作为原料;使用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提供采集证、收购许可等合法性文件;使用人工栽培的该名录中植物,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植物原料如列入CITES附录,须按相关规定提供文件。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f7d44ea6eec045f49810e933fdbee85a.html
目录
一、国内政策法规
二、食品标准
三、国外政策法规
一、国内政策法规
【通用基础】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规划》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和健康体重管理行动,推动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加强营养指导员配备,强化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源头管控,提升基层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研究;深化拓展食品数字标签应用;深入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质效,加强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强化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鼓励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7/content_7075213.htm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集《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益生菌须明确到菌株,菌株应在国家允许用于食品的菌种范围内,并建立种子批系统;商品化原料应明确辅料用途;注册产品须提交菌株安全性评价资料,保质期内活菌总数不少于10⁷CFU/mL(g);备案须基于全面评价后提出纳入原料目录建议;已批准注册产品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规范。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81aa62ce7bd9453186f2eef219537d84.html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集《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物种、CITES附录物种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作为原料;允许使用的陆生动物原料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或传统食药物质目录(且限人工繁育种群),并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水生动物原料须符合相关法律;进口动物原料须按CITES规定提供文件,同时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作为原料;使用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提供采集证、收购许可等合法性文件;使用人工栽培的该名录中植物,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植物原料如列入CITES附录,须按相关规定提供文件。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f7d44ea6eec045f49810e933fdbee85a.html
【生产经营】
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2026年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日。《细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和延续许可等的审查工作,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明确了生产场所的洁净级别划分(清洁、准清洁、一般作业区)及空气洁净度要求;规定了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如原辅料验收、杀菌、包装);对人员资质(如食品安全总监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采购验收、生产过程管理、检验管理等制度,强调全程追溯和电子信息化记录;不得分装生产,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不符合细则要求的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3fc4984d607b4e29849041cbddb47dc2.html
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 关于生产日期问题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应当根据生产工序完成情况确定,最小销售单元为单层包装的,应当以包装工序完成的日期作为生产日期;最小销售单元有多层包装的,应当以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工序完成的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包装完成后仍需灭菌、发酵等工序的,可以将相应工序完成日期作为生产日期。最小销售单元有多个独立包装的,应当标注不晚于最早到期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或者逐一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https://amr.gd.gov.cn/hdjlpt/detail?pid=3478105&via=pc
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 普通食品包装袋上是否可以印药食同源?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应以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种成分或配料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功效)。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https://amr.gd.gov.cn/hdjlpt/detail?pid=3472372&via=pc
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 复合配料里的原料是否能直接进行宣称为添加
新规GB 7718-2025版对复合配料的标示要求,在没有国、行、地标情况下的复合配料,只能以复合配料名称+括号形式进行标示,例如:凝结魏茨曼氏菌粉(菊粉、凝结魏茨曼氏菌),那产品标签上能直接宣称“菊粉添加量是**g/100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4.4.1规定,在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添加或含有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应采用在配料表中明示或附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标示该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标示形式见A.5。
https://amr.gd.gov.cn/hdjlpt/detail?pid=3475358&via=pc
广东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合规指引
2026年7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合规指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保健食品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https://amr.gd.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4933039.html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固体饮料质量要求》等50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2026年7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50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蛋白质分子量测定 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法》等相关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食品速冻装置 流态化速冻装置》《食品速冻装置 螺旋式速冻装置》《食品速冻装置 平板式速冻装置》《农产品辐照工艺 第11部分:桂圆干》《消费品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工业循环冷却水及锅炉用水中pH的测定》等相关标准自2027年2月1日起实施,《固体饮料质量要求》自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https://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D2A7BEA0A4985DA5622524E6D876F31E
2. 2025年版《中国药典》网络版正式上线
近日,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网络版开发运行测试工作已全部完成,2026年7月在国家药典委员会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发布,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2025年版《中国药典》查询服务。2025年版药典网络版在2020年版药典网络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完整收录《中国药典》一部至四部全部标准内容,优化了关键词筛选、分类检索、快速定位等实用功能,支持电脑、移动端访问,将大幅提升标准查询的便捷度。
https://www.chp.org.cn/#/newsDetail?id=6a66bf065e0e331dab9a3fc5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6年7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202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标准包括《食品中 L-α-甘油磷酸胆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阿洛酮糖》《运动营养食品术语和分类》《儿童食品通用技术要求》《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35部分:谷胱甘肽》《食用发酵微藻 第4部分:拟微球藻及其制品》《食品工业产品水足迹核算、评价与报告通则》《海胆罐头》《方便豆腐脑(速食豆腐花)》《枣及枣制品中环磷酸腺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苹果醋》《生干面制品》《鸡蛋蛋白肽粉》《核苷(酸)类产品分类》《食品用塑料防尘罩》《白酒机械 上甑机》《制酒机械 原位清洗装置》《休闲食品加工机械 术语》,修订的相关标准包括《冷冻烘焙食品》《咖啡袋滤纸》《食品机械 食品拌馅机》《食品机械 蔬菜脱水机》《塑料 结晶度的测定 X 射线衍射法》等。
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c87d2fca440d4847ba44868824196c53.html
1.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草案)》
2026年7月1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新西兰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0日。该标准旨在规范新西兰境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成分、标签和宣称要求。背景为新西兰自2024年8月起退出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2.9.1号标准,依据《食品法2014》第四百零四条,制定本地食品标准。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大部分沿用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2.9.1号标准,但对蛋白质来源声明、营养信息声明及其格式、禁止性宣传等条款作出本地化调整。重点要求包括:标签需明确标示蛋白质来源,营养成分需按规定格式和顺序详细列出,禁止婴儿配方食品或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出现美化配方食品的图片等。该草案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商及进口商。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NZL/26_03382_00_e.pdf
2. 韩国拟修订《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第2026 - 338号)
2026年7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公告,拟修订《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第2026 - 338号),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主要内容包括:新设健康功能食品再加工标准等,对既有优秀健康功能食品生产标准(GMP)进行补充;为便于消费者辨别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包装上要求标注“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图案,并要求在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的内包装上标示保质期及标示“非药品”字段;健康功能食品生产商进行自我检查时,为防止记录伪造或篡改,要求生产商须使用记录管理系统等。
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274&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四、保健品批件决定书收集汇总
2026年7月发布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0次,涉及产品共660个,具体信息详见下表。